各地对装饰公司的规则各有不同,新加坡和日本对装饰公司的注册和资格要求最为严厉,需提早请求特定答应并恪守分级制度。
在新加坡,一切装饰公司需在新加坡管帐与企业监管局(ACRA)注册为私家有限公司。接受公共或组屋装饰项目,有必要在建设局(BCA)的修建业注册体系(CRS)中注册,取得装饰与装饰或相关类别资格。而翻修组屋需列入翻修承包商名录(DRC),并购买一般责任保险(保额至少500万新加坡元,折合约2949万港元)。未注册或违规施工或许面对罚款(最高5000新加坡元,折合约2.9万港元)、制止接受工程或无限期禁令。
在日本,装饰公司需具有修建业答应,即需10年以上从业经历及办理层职位,或宅建业答应,部分工程需一级修建士或施工办理资格。小规模工程,即少于500万日圆(折合约26万港元)数额可无需答应,但需恪守安全规范。
中国内地需未强制要求延聘注册公司,但施工方需具有相应资格,如《住所室内装饰装饰办理办法》规则制止无资格施工。韩国部分城市则要求装饰公司需向政府报备并具有安全认证。加拿大的卑诗省未强制注册公司,但业主回绝租客装饰需请求答应,且施工方需契合安全规范。